老人再婚财产的归属分配问题

来源:听讼网2019-08-29 10:43浏览量:1211

在社会生活中,老年人再婚在大多数情况下通常会遭到子女们的反对。而这个主要原因就是再婚过后的财产归属问题,那么老人再婚,财产到底归谁呢?

社会案例:

年过七旬的刘先生是学校的退休老教师,老伴已去世多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刘先生越发觉得孤独,一年前,老同事介绍他认识了另一位丧偶退休的王大妈。相处了半年之久,两人觉得比较投缘,王大妈也很照顾刘先生,刘先生觉得很幸福,同时向子女表达了自己想要再婚的想法,但却遭到了子女的反对。

刘先生的子女认为,刘先生名下有一套房产,每月还有4000元的退休金,王大妈愿意嫁给他纯粹是为了钱……

老人再婚财产如何分配?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虽然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

老人再婚财产如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

或许正因为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很多子女会反对父母再婚,亦或是要求老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约定各方的财产由各方子女继承。

如果老人婚前对财产进行了约定,那就依照约定来认定;如未约定各自财产的权属,那就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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