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对遗失原始凭证的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5-06 04:06浏览量:2546
出纳是依照有关规则和准则,处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收据等作业的总称。那么出纳对丢失原始凭据的处理是怎样的呢?接下因由听讼网小编为您回答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填制原始凭据
企业的原始凭据分为克己原始凭据和外来原始凭据。克己原始凭据一般在事务发作时由事务担任人员填制,但有些也需求出纳人员填制,如现金送款单、进账单、支票、支票存根、收款收据、出纳陈述单等克己原始凭据就是由出纳人员填制;关于外来原始凭征,首要是认证其实在性及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就能够入账运用。首要留意以下几点:
(1)从外单位获得的原始凭据,首要辨认是否归于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有税务局、财务局监制章,监制章是否契合要求,别的留意是否有出具原始凭据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财务章或公章;有无固定的特别的公认标志,如车船票、飞机票等。克己原始凭据不必定加盖公章,但必定要有完好的手续,契合财务报销要求。
(2)对外开出的原始凭据,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对开出的一式几联的原始凭据,有必要用双面复写纸复写,并接连编号,要求加盖财务章或人名章的原始凭据要盖齐,如汇款单位汇款凭据等。
(3)购买什物的原始凭据,需持有什物验收单;付出金钱的原始证明,需有收款单位的正式收款证明,不能用白条入账。
(4)员工因公出差,需填写正式借款单,作为记账根据,且在出差回来报账时,不再退还给借款人,由借款人从头填制差旅费报鞘单,用以销账,若呈现多借金钱退回,由收款出纳员另开收据作为入账证明。
(5)对重要的空白原始凭据,应指定专门人员保管,领用时,处理领用手续,注明用处、领用单位、收取人、收取凭据的起止日期,用完后,要用存根销号。
(6)关于发作频率高、性质、内容相同,仅仅金额不同的原始凭据,能够编制原始凭据汇总表,如报销的租借车票、报销的药费、向个人开出的销货发票等。原始凭据汇总表应具有以下内容:汇总原始凭据编号、填制日期、经济事务内容、数量、单价、税金、制证人、审阅人、收款人、所附原始凭据张数等。汇总表好像流水账账单,按经济事务发作的先后顺序挂号,最终进行加计,这些原始凭据假如不多,能够附在汇总表后边,假如数量太多,应独自编号装订,妥善保管。
(二)原始凭据复核
在企业里,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据履行报销手续,挂号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时,应对履行手续的原始凭据进行复核,这就要求出纳人员在复核时履行准则、坚持原则,对内容不实在,不完好、手续不完全、书写不清楚、核算有过失的原始凭据按处理原始凭据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处理。若管帐人员既不阻止、纠正,也不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定见的,要承当法律责任;对严峻违法、危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出入应向主管单位或财务、税务、审计机关陈述,接到陈述的机关应及时处理。出纳人员在复核原始凭据时,需留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实在性复核。原始凭据上注明的事务内容是经济事务的本来面目,不得掩盖、曲解和篡改原始状况,这就要求经济两边当事人和单位、时刻、地址、内容、数量、金额都是实在的,除事务人员在原始凭据上签章之外,还要由了解该项事务的主管人员签章,由管帐主管审阅,才干作为据以入账的原始凭据。
(2)完好性复核。根据原始凭据所有必要具有的要素,查看原始凭据是否已填写完好,关于有些事务,需求有旁证才可作为报账根据,关于需求旁证的原始凭据,若原始凭据不齐,则视为手续不完全,如购货发票要附有购货称号、规范、数量明细、销货单位的出库证明单或本单位入库单,不需入库的物品,发票上应有运用证明人的签名。
(3)合法性复核。是指契合管帐准则和企业财务管理要求的原始凭据。复核时要留意:①假发票、假支票,往往体现在时刻不符合,如或人出差,回来报销发票,与之出差时刻不符合,阐明是假发票;别的其他假发票也许多,如开具方非销货方或发票自身就是假发票等。出纳人员应具有一些区分假发票的根本才干,才干不会呈现问题。②还要留意那些尽管原始发票是真的,但按企业财务准则规则不归于报销规模。如私家置办自用物品、个人消费物品等。假如企业报销准则中答应报销私家消费品,但在管帐处理时要留意这种状况视同于向个人付出劳务酬劳,要代扣和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出纳人员必定要了解准则,把握报销规模。③别的还要留意有些费用虽能报销,但准则对报销的份额或金额有规则约束的,如大部分单位规则,对员工子女医药费报销应由爸爸妈妈两边单位别离担负,此刻就要按份额履行报销手续。别的在许多单位规则了不同的差旅费报销规范,如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每日补助规范等,员工报销差旅费时就要按规范履行。
(三)对丢失原始凭据的处理
假如当事人或原始凭据保管人员因为不小心,将原始凭据丢失,应当获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本来凭据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管帐组织担任人、管帐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才干替代丢失的原始凭据。假如的确无法获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据,则应由当事人写出详细状况,由经办单位管帐组织担任人、管帐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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