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呢

来源:听讼网2018-12-20 16:10浏览量:431

(听讼网)肖某与谢某甲于2008年7月20日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子谢某乙。2011年9月,肖某从与谢某共同居住的家中搬出。2014年5月,肖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8月18日法院判决不准许肖某、谢某甲离婚。由于双方性格不和,按照劳动法合同法规定,在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后关系仍未改善,且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破裂已经无法修复,肖某准备再次起诉离婚。

那么,肖某与谢某甲的离婚纠纷,法律咨询部门倒是在想,肖某能否再次起诉离婚?再次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婚生子谢某乙由谁抚养,生活费该如何分担?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分割又该如何处理?

听讼网李小娟律师日认为,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肖某和谢某甲的夫妻关系仍未改善。肖某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不能达成调解,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肖某的离婚请求,劳动法合同法也表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关于子女抚养,法院会本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予以确定,包括经经济能力,小孩生活习惯,教育等;抚养费则根据目前所在城市消费水平和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予以确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分割,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判决。

这一方面还是要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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