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及加班费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25 06:35浏览量:2611

加班及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则: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为出产经营需求,经与工会和劳动者洽谈后能够延伸作业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越一小时;因特别原因需求延伸作业时间的,在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伸作业时间每日不得超越三小时,可是每月不得超越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延伸作业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约束:
(一)发作自然灾害、事端或许因其他原因,要挟劳动者生命健康和产业安全,需求紧迫处理的;
(二)出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作毛病,影响出产和大众利益,有必要及时抢修的;
(三)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背本法规则延伸劳动者的作业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下列规范付出高于劳动者正常作业时间薪酬的薪酬酬劳:
(一)组织劳动者延伸作业时间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酬酬劳;
(二)休息日组织劳动者作业又不能组织补休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二百的薪酬酬劳;
(三)法定度假日组织劳动者作业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百分之三百的薪酬酬劳。
带薪年度假
《员工带薪年度假法令》规则:
第二条 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员工接连作业1年以上的,享用带薪年度假(以下简称年度假)。单位应当确保员工享用年度假。员工在年度假日间享用与正常作业期间相同的薪酬收入。
第三条 员工累计作业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度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度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度假15天。
国家法定度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度假的假日。
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享用当年的年度假:
(一)员工依法享用寒暑假,其度假天数多于年度假天数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依照规则不扣薪酬的;
(三)累计作业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作业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作业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依据出产、作业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自己志愿,统筹组织员工年度假。
年度假在1个年度内能够会集组织,也能够分段组织,一般不跨年度组织。单位因出产、作业特色确有必要跨年度组织员工年度假的,能够跨1个年度组织。
单位确因作业需求不能组织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自己赞同,能够不组织员工休年假。对员工应休未度假天数,单位应当依照该员工日薪酬收入的300%付出年度假薪酬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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