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6 01:20浏览量:1296
租房子时分,会签定相对应的房子租借合同,而租借方要注意一些事项,如要核实承租人、多回访承租者、物业费等的交给、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房者等等,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您逐个介绍。
房子租借时租借方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租借房子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首要包含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对,一起要了解租房者的作业、租房后寓居人数等状况,最好到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二、多回访承租者
房东要常常打电话问询租房者房子的状况,并定时检查房子的基本状况,扫除有违法运营等状况,一旦发现所租借的房子有什么反常,要及时告诉公安机关。
三、物业费等的交给
物业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谁来交,要与物业公司或租户核实。
四、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房者
房东最好不要将房子租给短期租房者,比方只租一两个月的人,假如确定要租给对方时必需要非常慎重。租借房子时尽量以半年为最短期限,而且房东对不知内幕的人尽量不要泄漏个人太多的信息。
五、不要频频提价
房东要善待租房者,关于运用房子需注意的相关事项在租房时尽量提示租房者。租金尽量安稳,如提价频频,租房者不会长时间租借,会添加寻觅新租房者的本钱。
六、房子的租期不超越20年
房子的最长租借期限不能超越20年,不然超越部分无效。租借期满,当事人能够续订租借合同,但约好的租借期限自续订之日起相同不得超越20年。
七、合租状况及租房合同
处理合租合一起,需有房主的赞同合租书面证明。租房者与房东的任何口头协议均应尽量落真实正式租房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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