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8 17:29浏览量:2775

市民吴女士来电:小区物业公司服务十分差,不光卫生搞不好,安全也常常出问题,可是物业费却催得最紧。假如咱们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是不是能够不要物业服务,也不付出物业服务费呢?遇到不靠谱的物业公司,业主该怎么办?
广厦热线回复:对物业不满意,是不是就能够不交物业费呢?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法令人士。
依据《物权法》的规则,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力,承担义务;不得以抛弃权力不履行义务。因而吴女士反映的状况,不能以抛弃物业服务而不交物业费。关于物业公司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处理。
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假如物业公司服务差、不作为,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有胶葛时,业首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诉求,没有建立业主委员会的要活跃与当地有关部门交流,甚*能够申述物业公司。
法令人士也提示广阔业主,“对物管服务不满意,我就不交物业费”这样的理由,在法庭上是不建立的。依据《物业办理条例》等法令规则,已然已签定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费便是业主应尽的法令义务,抽象的“物业服务质量差”并不能成为推翻合同约好、回绝交纳物业办理费用的理由。
依据相关法令法规,关于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能够回绝交纳;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假如物业公司供给了未约好或未经业主赞同的服务时,业主也有权拒交。可是这些状况都需求业主保存并供给确凿的依据,不然无故拒交物业费将得不到法院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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