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下财产分配协议书后子女据不履行,遗嘱的效力如何?

来源:听讼网2019-03-06 17:52浏览量:891

听讼网)如今,越来越多人选择通过订立遗嘱的效力和方式处置自己的财产。遗嘱一旦形成,即可能对相关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并且与之相关的都是最亲密的人。因此,现实生活中,有关遗嘱的纠纷频繁发生。

周某(曾用名刘某楠)与刘某宇系姐弟关系,二人之父系刘某龙,刘某龙与李某玲系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子刘某东,刘某龙去世后,立下财产分配协议书,而且在里面说明了一些内容。1、北京市某地刘某宇名下的房产归刘楠所有,待转户时刘楠再付刘某宇伍拾万元人民币。其他刘某宇无条件负责转户到刘楠的户上,父亲以后财产包括遗产人刘楠不在参与分配,全部归刘东所有。2、某地房产包括地下车库、小棚归刘某宇所有,还有车库款、小棚款全部由父亲出资,父亲以后财产包括遗产刘某宇不再参与分配,面相正规的法律咨询网站,全部归刘东所有。周某、刘某宇、刘某龙均在财产分配规划协议书上签字。财产分配规划协议签订后,北京市某房屋由周某居住使用,某地的房产以及车库、小棚等由刘某宇使用。但是刘某宇至今以各种借口拖延为周某办理过户手续,刘某宇认为财产分配协议无效,不愿意为周某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该协议究竟有效吗?

听讼网的胡金叶律师认为,周某、刘某宇、刘某龙签订的财产分配协议书也算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周某与刘某宇现均依照财产分配协议的约定,对涉案的房产及其他财产进行居住使用,周某已偿清北京市某房屋的抵押贷款,所以财产分配协议书应属合法有效。因此周某有权要求刘某宇协助自己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订立遗嘱是有效的处置自己财产的方式,并且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亲密的人之间的矛盾。但是我国法律对订立遗嘱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因此,如果有订立遗嘱的需求,最好请正规法律咨询网站的专业人士进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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