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当中因为压力大而精神分裂,这算不算是工伤赔偿程序范畴

来源:听讼网2019-03-18 16:25浏览量:915

听讼网)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物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但同时,人们承受来自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也越来越多大,于是也需要经历工伤赔偿程序,不管是哪一方面都算是一种负担吧。

工伤保险标准存在哪些

之前有个朋友张红因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在2006年10月的时候准备在家中割腕自杀。后自己报警,经医院接诊诊断为“1、右腕切割伤,血管、肌腱损伤。2、精神障碍、抑郁焦虑症。”治愈后张红回单位上班。2007年6月,张红再次在自己住处放火烧伤全身,入院治疗。张红出院后,前往精神病院治疗。2010年7月,张红以工作原因造成的精神类疾病和因精神类疾病导致的割腕伤、烧伤为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的口头答复不予受,后张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红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等工作原因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是否构成该工伤?

武汉律师网的胡金叶律师认为,就事论事的话,根据《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遇到这种情况,精神分裂症系工作环境恶劣所致,因此本案的核心即在于她所患精神分裂症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引起。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c.2.2的规定,精神分裂症和忧郁症发病主要决定于病人自身的生物学素质,精神分裂症和忧郁症不属于工伤或职业病。

当然了这种事情还是比较常见的,之前既未受到事故伤害或意外伤害,亦未被诊断为职业病,故其所患精神分裂症既不是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范畴或职业病直接所致,也不是工伤或职业病过程中也是时常发生。工作环境恶劣可能会影响她的身心健康,从而诱发精神分裂症,但患精神分裂症的主要原因还是他自身的生物学素质,因此工作环境恶劣与精神分裂症之间并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不能认定其所患精神分裂症系由工作原因引起,不构成工伤。

其实有的时候负了工伤,我们自己也不好意思讲出来,但还是需要适当的时候给自己放松,缓解心中的那种焦虑,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也要学会解压,释放自己。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