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3 18:45浏览量:1665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23~25条规则,归于以下三种状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1)发作医疗事故或事情后,丢掉、涂抹、藏匿、假造、毁掉病案和有关材料,情节严峻构成违法的;
  (2)医务人员因为极点不负责任,致使病员逝世,情节恶劣已构成违法的;
  (3)托言医疗单位发作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打乱医疗作业正常次序,情节严峻构成违法的。
  是否追查刑事责任的条件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法。《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则: 医务人员因为严峻不负责任,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依据本条之规则,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因为严峻不负责任,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这儿的医务人员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治疗人员及护理人员;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客观方面是医护人员有严峻不负责任的医疗违法行为,包含作为的和不作为的行为;违法的片面方面是医护人员有过错。
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2条规则,"医疗事故是指在治疗护理作业中,因医务人员治疗护理过错,直接形成病员逝世、残废、安排器官危害导致功能障碍的?quot;本罪所要追查的是医疗责任事故。构本钱罪有必要具有下述条件:
(1) 医务人员严峻不负责任,即客观上存在违背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2) 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3) 上述违章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4) 片面上对违章是成心的,对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危害成果是过错的,因此片面具有罪行。
《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24条规则:"医务人员因为极点不负责任,致使病员逝世,情节恶劣已构成违法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其刑事责任。"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医疗责任事故行为没有独自定为违法,1997年修订后的新刑法专门建立医疗责任事故罪,对正确处理医疗事故,维护伤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十分有利。
  《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23条的规则,对照刑法,构成违法的,应该《刑法》第305条伪证罪,第307条第2款协助消灭、假造证据罪等罪。
  《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25条的规则,对照刑法,构成违法的,应该《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第290条第1款聚众打乱社会次序罪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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