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3 23:41浏览量:350
假如亲生父母没有抚育子女,白叟晚年,子女应该奉养父母吗?
原告孟老汉是被告张女士的父亲,1949年11月29日,孟老汉与张女士的母亲离婚,张女士随母亲到三门峡久居,母女俩50多年没和孟老汉见过面。张女士以父亲没有对其实行过抚育责任为由,回绝承当奉养责任。
法院以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有法定抚育、奉养责任,这种责任不由于任何景象和理由而改动。孟老汉没有抚育过女儿,的确违反了法律规定,但女儿不能由于父亲的差错而革除自己的奉养责任。因而,法院依据孟老汉现在的生活状况和其再婚后所生一个儿子的实情,并统筹考虑其女儿也已年迈,需求奉养的实际,依法判定张女士承当对父亲的奉养责任。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