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赔偿额的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3 15:39浏览量:1029

——析《广东金利达公司多次侵权一审遭重判》
王永红 许亮堂
新闻:广东金利达多次侵权一审遭重判
3年前,广东省中山市专利权人张杰以侵略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将高要市金利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金利达公司)告上法庭,获赔1万元。也许是因为判赔太轻,之后,被告肆无忌惮出产出售侵权产品,再次被专利权人告上法庭,并索赔30万元。日前,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定,简直全额支撑了专利权人的索赔要求。
初次维权获赔1万元
1999年4月,某医院医师张杰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一次性多功能口垫器”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该专利被授权后,金利达公司看好该专利技术,先后3次与张杰洽谈协作未果。2001年1月,张杰发现广州及其区域一些医院运用金利达公司出产并许多投放市场的产品,其形状与自己专利产品类似。
2004年3月8日,张杰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中院经审理后于2004年10月13日作出判定,判令金利达公司当即中止侵略张杰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补偿张杰经济丢失1万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17日终审判定维持原判。
尔后,张杰经尽力,与中山某公司达到专利施行答应运用合同,答应该公司出产专利产品。但张杰发现,金利达公司并未中止侵权,反而继续对外广告宣传,出产、出售侵权产品。因金利达公司的继续侵权使张杰与中山某公司达到的专利施行答应运用合同无法实行。金利达公司的继续侵权行为,给张杰带来严峻的经济丢失。
再次维权索赔30万元
2006年11月,张杰以“金利达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答应,揭露对立法令,轻视法院的判定,以出产经营为意图继续许多出产、出售侵权产品,片面侵权歹意显着,侵权性质和情节都极为恶劣,应属极为严峻的侵权,依法应予严惩”为由,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金利达公司、中山康御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当即中止对其专利权的损害,并补偿因对张杰专利权侵权所形成的丢失30万元。
中山中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为支撑自己的诉讼请求,张杰供给了许多依据,包含中山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证明金利达公司在公司网站揭露出售“压舌胃镜咬口”并附有该产品的相片,相片反映“压舌胃镜咬口”外观与前述广州中院所判定案子中描绘的“胃镜咬口”相同;广州市南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证明张杰在广州市某医疗器械批发部购买了“一次性多功能口垫器”,该批发部出具的送货单上商品名称为“胃镜咬口(广东高要)”,其间所附相片和购买什物的包装箱上标明商标为“金利达”,出产商为金利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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