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最新政策解读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02 01:44浏览量:2621

个人转让住宅也是会触及到相关的税费的。下面听讼网小编 就带我们去了解一下关于个人住宅转让营业税最新的方针解读,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触及文件】
《关于调整个人住宅转让营业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09]157号)
【主要内容】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缺乏5年的非一般住宅对外出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越5年(含5年)的非一般住宅或许缺乏5年的一般住宅对外出售的,依照其出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子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越5年(含5年)的一般住宅对外出售的,免征营业税。
【要害点】
1、一般住宅与非一般住宅的规范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分关于做好稳定住宅价格工作意见的告诉》(国办发[2005]26号)规则,享用优惠方针的住宅准则上应一起满意以下条件:住宅小区修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修建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践成交价格低于同等级土地上住宅均匀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依据实践情况,拟定本区域享用优惠方针一般住宅的详细规范。答应单套修建面积和价格规范恰当起浮,但向上起浮的份额不得超越上述规范的20%。因而,不同区域一般住宅与非一般住宅各地都有自己的规范,纳税人应重视本地的详细规范。
2、处理免税的详细程序
国税发[2005]89号文规则:纳税人应持该住宅的位于、容积率、房子面积、成交价格等证明资料及地税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向地税部分请求处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税部分应依据当地发布的一般住宅规范,使用房地产管理部分和规划管理部分供给的相关信息,对纳税人请求免税的有关资料进行审阅。凡符合规则条件的,免征营业税;住宅对外出售不能供给归于一般住宅的证明资料或经审阅不符合规则条件的,一概按非一般住宅的有关营业税方针征收营业税。
3、购买房子的时刻
国税发[2005]89号文规则个人购买住宅以获得的房子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刻作为其购买房子的时刻,国税发[2005]172号文进一步清晰购买房子的时刻为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纳税人申报时,一起出具房子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刻不一致的,依照孰先的准则确认购买房子的时刻。因而,年限的确认就是上述时点至出售日的时刻距离,而非房子年纪。
4、开具发票
国税发[2005]89号文规则:个人对外出售住宅,应持依法获得的房子权属证书,并到地税部分请求开具发票。
5、差额纳税扣除凭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3]16号)规则,单位和个人出售或转让其置办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悉数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置办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而,差额纳税扣除项目仅是置办或受让原价的原价,相关费用和税金均不能作为扣除项目。国税发[2005]89号文规则,在向地方税务部分请求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子价款后的差额交纳营业税时,需供给购买房子时获得的税务部分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纳税的扣除凭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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