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网陪你看看如何看待和处理婚姻中的忠诚协议呢?

来源:听讼网2019-01-18 16:47浏览量:1014

(听讼网)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净身出户、忠贞协议、忠诚协议之类的词,其实生活中也听到了不少,但我国法律对忠诚协议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人都会想离婚了怎么办呢,那成都律师网陪你看看这种忠诚协议又有什么效力呢?

离婚了该怎么办呢,成都律师有招

成都算是离婚率比较高的一座城市了,记得当时外面正下着雨,周某与曾某也是在这天互相认识了,在一起没多久就商量结婚了,就在前段时间,周某与曾某购买雪佛兰牌轿车一辆。而且他们还互相保证了只对互相忠诚,今后不再和陌生异性的男人交往或来往,不再更不允许和别人发生男女关系,一旦被丈夫曾某发现,我自愿将所有财产归我丈夫曾某所有,包括房、车产和存款。本保证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一直有效,直到夫妻关系被迫结束。”同日,曾某像周某也写了同样内容的保证。在前段时间,就这样一起共同购买长安区经济适用房一套,首付122517元,其他的也就是每个月按揭还款了。

过了一段时间周某离家另住。周某搭乘了一个男子驾驶的汽车,同该男子从西安到咸阳压缩机厂家属院,曾某等人沿途跟至该院。然后过了一段时间,被告曾某叫门,周某未予开门。曾某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民警出警到达现场,通知开门,周某及室内男子开门,曾某就在想要不就离婚怎么办呢,等到国庆之后,周某、曾某二人购房贷款尚有250970元未还。那曾某是不是也能根据“忠诚协议”要求周某的所有财产归曾某所有呢?

针对这类事件,也是请到了听讼网胡金叶律师,她觉得周某与曾某虽自愿登记结婚,但因婚前缺乏充分相互了解,婚后在共同生活中缺乏沟通,导致夫妻之间相互信任缺失,夫妻相互忠诚成为双方日常关注的焦点。那么就在这一段时间,周某与他人夜晚进入咸阳压缩机厂家属楼事件,是导致周某与曾某夫妻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对此周某应承担全部责任。对曾某提供的夫妻2009年2月14日约定的“忠诚协议”,虽无直接证据证明周某与他人发生男女关系,但足以认定原告与他人存在不正当交往,周某与曾某离婚,周某存在重大过错。故在财产分割时,考虑周某与曾某“忠诚协议”的约定,结合相关情况,应将夫妻共同财产中房、车分配给曾某,由曾某负责偿还夫妻共同购房贷款,并付给周某房(含装修费)、车价款30%的折价款,其余动产酌情分配周某。

说到这里也许会觉得好笑,其实忠诚协议并不是婚姻稳定的保障,觉得若想保持婚姻关系和谐还需夫妻双方共同努力。也许双方的努力才能换来一个美好的结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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