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涉外收养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3 12:05浏览量:1676

涉外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要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我国公民的子女。本文所说的涉外收养是狭义的涉外收养。
外国人、华裔及港澳台同胞在我国内地收养儿童的条件和程序:
收养人既要契合收养人所在国或区域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则,又要契合我国收养法所规则的年纪、身体等方面的条件。假如被收养人是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安排抚育的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能够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一般规则的约束。此外,华裔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能够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约束。
契合收养条件的外国人,首先要经过所在国政府或许政府托付的收养安排向我国政府托付的收养安排,即我国收养中心,转交收养请求,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状况陈述和证明。以上材料应由收养人所在国有权安排出具,经其所在国交际机关或许交际机关授权的安排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一起提交到我国收养中心。其次,我国收养中心在对请求进行检查后,以为契合收养条件的,参照收养人的志愿挑选恰当的被收养儿童,并将被收养儿童及其送养人的相关材料,经过交际途径送交收养人。经收养人赞同后,我国收养中心向其宣布《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最终,收养人要亲自到我国与送养人缔结书面《收养协议》,并与送养人共同到被收养儿童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处理收养挂号,收取《收养挂号证书》,收养联系自挂号之日起建立,并发作法律效力。
华裔及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收养子女,与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的程序首要差异在于:
1、收养人不需求向我国收养中心进行请求,能够与送养人签定收养协议,也能够不签定收养协议,但两边有必要共同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处理收养挂号手续。
2、港澳台同胞处理挂号时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等文件,只需处理相应的公证证明,不需处理认证手续,华裔则需求供给驻其寓居国的我国使领馆所作出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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