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什么时候签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13 19:58浏览量:1435
用人单位在招聘新的职工时,会规则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能够调查职工是否适宜这个岗位,假如适宜的,能够在试用期完毕正式选用。那么试用期合同什么时候签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试用期合同应在你入职时就签定,假如没有立刻签定劳作合同,要在你入职现已树立劳作联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定,不论试用期多长。
相关法律规则
《劳作合同法》第十条 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书面劳作合同。
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用工前缔结劳作合同的,劳作联系自用工之日起树立。
第十六条 劳作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许盖章收效。劳作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劳作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一个月;劳作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好一次试用期。以完结必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或许劳作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好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内。劳作合同仅约好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作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作者在试用期的薪酬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等级低薪酬或许劳作合同约好薪酬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薪酬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作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外,用人单位不得免除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免除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阐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专项训练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训练的,能够与该劳作者缔结协议,约好服务期。
即便职工在试用期,也要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合同。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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