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1 14:54浏览量:496

导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夫妻两边挂号成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停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作效能之日起,到爱人一方逝世或许离婚收效时止。它包含成婚之后夫妻两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含挂号之后没有同居期间,夫妻两边婚后分家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调停或许判定没有收效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姻效能相关结果有重要意义,因而要注意区别不同状况予以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合法婚姻从收取成婚证之日起,到爱人一方逝世或许离婚收效时止。
1994年2月1日,《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未办理成婚挂号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认定为现实婚姻的,从同居之日起,便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1994年2月1日,《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未办理成婚挂号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男女两边依据婚姻法第8条规则补办成婚挂号的,从两边均契合婚姻法所规则的成婚的本质要件时起算。
夫妻分家或离婚判定未收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爱情或订亲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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