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和劳动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7 00:10浏览量:1709
关于工伤补偿的问题
我爸爸是在南昌民政厅下的假肢厂做救助用的棉被,爸爸是老资格的技能工,并且担任悉数工作,结果在中午饭后去查看机器时,没有关电源就去弄棉花,导致右手手背的手筋全断,现现已成残废,民政厅不同意补偿,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工伤还没有判定,要求他们补偿需求做什么工作?有那些过程?
可是我爸爸和单位没有签合同,怎样证明归于雇佣联系呢?爸爸相当于担任帮民政厅做被子,可是机器、场所、棉花都是单位供给的,比方,单位需求一万床棉被,爸爸就安排人员做,悉数做完了后单位才一致结算薪酬,这归于雇佣联系吗?可以算工伤吗?
 烟台律师为您回答:
首要请求劳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确定,确定以后由劳作判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最终再向劳作争议委员会申述就行了。尽管你爸是没关电源就去弄棉花导致受伤的,但这彻底不影响工伤的确定,也就是说尽管你爸是违章操作,但仍然是构成工伤的。由于工伤是无过错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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