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7 00:40浏览量:471
咱们知道,冒充现已注册的商标会构成违法,而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同样会冒犯刑法。那么这两个罪之间有什么差异呢?差异他们的边界是什么?听讼网小编经过下面一些事例为咱们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相关常识,期望能够协助你处理疑问。
一、法令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出售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出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出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常识产权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十三条施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冒充注册商标违法,又出售该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构成违法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则,以冒充注册商标罪科罪处分。
施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则的冒充注册商标违法,又出售明知是别人的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构成违法的,应当施行数罪并罚。
二、相关事例
1.冒充注册商标罪与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的边界在于是否有冒充商标的行为——张某冒充商标案
事例要旨: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客观方面不包括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冒充注册商标并在产品上粘贴该商标用以出售的行为,归于客观上施行了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又施行了出售冒充注册商标产品的行为,法令将这种行为点评为冒充注册商标罪,因而关于先冒充注册商标再出售贴有该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行为,以冒充注册商标罪论处。
2.冒充注册商标罪的违法行为不包括出售行为,但冒充注册商标后又在产品上贴牌出售的,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罪——郭某等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郭某冒充注册商标案
事例要旨:冒充注册商标后又在产品上贴牌出售的行为,既契合冒充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又契合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应以冒充注册商标罪科罪处分。
3.施行冒充注册商标违法,又出售明知是别人的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构成违法的,以冒充注册商标罪与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进行并罚——陈某冒充注册商标、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案
事例要旨:关于未经商标注册人答应在自己出产的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相同的注册商标的行为应确定为冒充注册商标罪;关于明知是别人的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而进行出售的,构成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一起施行上述两种行为的应别离科罪进行并罚。
三、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与冒充注册商标罪的差异
(1)违法目标不同。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的违法目标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冒充注册商标罪的违法目标是别人注册的商标。
(2)违法客观方面不同。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在客观方面首要表现为行为人出售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冒充注册商标罪却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种产品上运用与别人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在实践中,有两种状况欠好确定,一种状况是,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种产品上运用与别人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后,又将该种产品出售,获取不合法利益,该怎么定性?咱们以为,这归于吸收犯,前行为是吸收行为,后行为是被吸收行为,前后两种行为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罪整个违法进程,彼此间存在着亲近的联络,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必然成果。这种状况只按冒充注册商标罪一罪确定,而不再确定为两罪施行并罚。另一种状况是,数个行为人出于冒充注册商标的一起成心,分工协作,有的制作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有的出售这类产品,该怎么定性?咱们以为,这种状况下,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行为是冒充注册商标一起违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只能以冒充注册商标罪一罪确定,出售这类产品的人实际上是冒充注册商标罪的共犯。
冒充注册商标罪与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的边界能够从违法目标、违法行为方法及科罪情节等方面加以差异。
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与冒充注册商标罪归于常识产权违法类中性质最为挨近的违法。它们的一起之处是:都是成心违法,都有获取不合法利益的意图;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均侵略了别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但两者的差异也是非常显着的,首要差异是:
(1)违法目标不同。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的违法目标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即这一违法目标自身是前一违法行为现已制作的违法成果;而冒充注册商标罪的违法目标是别人的注册商标。
(2)违法的行为方法不同。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的首要表现形式是出售,即流转领域内的买进卖出,至于怎么出产这类冒充商标的产品在所不问;冒充注册商标罪中心在于冒充,即出产和制作私行运用别人的注册商标的产品。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往往呈现这种状况,行为人既冒充别人注册的商标,又出售这些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获取不合法利益。这种景象归于吸收犯形状。关于这种状况,应按照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的准则处理,即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别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吸收出售这些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行为,以冒充注册商标罪处分。假如行为人既冒充多家注册商标又出售多种不同的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其行为现已独登时构成不同的罪名,则应施行数罪并罚。例如,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后,又参加出售由别人供给的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这儿,行为人实际上别离施行了冒充注册商标和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两种行为,应当别离确定为冒充注册商标罪和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施行数罪并罚。
(3)科罪情节不同。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以出售金额是否数额较大作为罪与非罪的边界;而冒充注册商标罪则以情节是否严峻作为罪与非罪的边界。
综上,假如要差异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和冒充注册商标罪这两个罪的边界,咱们是能够从违法行为的方法、违法目标以及科罪情节等方面的内容来加以差异的。假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听讼网进行在线法令咨询,咱们会有专业律师供给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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