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退诉讼费须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11 21:09浏览量:1248
对收效法令裁判文书中确认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退诉讼费的案子,由当事人持以下资料与该案子的承办人员处理退诉讼费手续:
1、预交诉讼费复印件;
2、收效的法令裁判文书复印件;
3、收款人收据(公司当事人需加盖财政专用章);
4、开户银行帐号(邮政储蓄帐号暂在外),境外的当事人还需供给收款人称号、开户银行称号、地址的中英文信息。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