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咨询中, 人们见义勇为受伤后该如何获得赔偿呢?

来源:听讼网2019-03-07 17:15浏览量:904

听讼网)生活当中关于见义勇为的事迹和英雄案例倒是已经不少见,虽然见义勇为是一种正义的举动,但是见义勇为,有的时候可能会付出一定代价。当我们身边的人因为见义勇为时候而负伤,这种事情又该怎么赔偿呢?

在每个村,都会有村委会。某村委会与电力局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由该村委会完成本村农网改造工程中的挖坑、立杆工作,并对此次工作全过程的安全负责。恰巧就在这天上午,这个人途经施工现场,见一线杆正在倾倒,为救护正在线杆根部挖坑作业的候某,便疾速上前,奋力扛住线杆,致其胸椎三个压缩性骨折,神经受损,被残联评定为二级残疾。事发后,村委会赔偿了候某的医疗等费用,因经济困难,承担了这个人医疗费用中的2600元。当时就向北京律师咨询电话求助了一遍,然后这个人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这个人因补偿问题与村委会几经交涉,村委会当天就发布了《关于这个人要求生活补助的答复意见书》,决定“对这个人家庭的3人按每人每月100元补助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这个人在意见书上签署“同意村委会的答复”并签名捺印。但是,上述答复意见并未及时落实。这个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将村委会告上法庭。那么这个人能否要求村委会补偿自己呢?

听讼网胡金叶律师认为,见义勇为是一种特殊的无因管理行为,这种行为是有利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利益的正义行为,使社会善良风气弘扬成为主流的行为,对见义勇为者给予适当补偿是正义的需要,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弥补见义勇为者损害的需要。这个人所救助的人是在村委会对本村农网改造挖坑立杆工程中的施工人员,其受到伤害被告村委会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次事件中,村委会作为受益人,理应对因此遭受损失的见义勇为的事迹行为人即这个人加以补偿。对于补偿标准,可依双方共同认可的《关于这个人要求生活补助的答复意见书》为据。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授予见义勇为者对侵权人的请求赔偿权和对受益人的请求补偿权,让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所以我们还是要践行这种价值观,但还是要注意好自己的安全和合法利益了。(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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