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离婚证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08 05:03浏览量:1043
根据我国相关法令的规则,男女两边未婚同居的,而且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寓居,让周围大众以为两边是夫妻联系的,就会构成不合法同居,构成现实婚姻联系,那么现实婚姻离婚需求什么依据?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现实婚姻离婚依据
证明现实婚姻的依据是能证明男女两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依据,如人证、依据、同居期间签定的协议书等,现实婚姻不是真实的婚姻,是不能离婚的,只能免除不合法同居联系。
相关法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案子的若干意见》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爱人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按不合法同居联系对待。
4.离婚后两边未再婚,未实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一起日子,一方申述“离婚”的,一般应免除其不合法同居联系。
7.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免除同居联系,经查确属不合法同居联系的,应一概判定予以免除。
证明婚姻联系决裂的依据
1、如触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触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触及行政处分、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分决议或判定书。
3、如触及有重婚行为或有爱人与别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寓居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依据。
4、因重婚、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施行家庭暴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赔偿。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证明现实婚姻的依据是能证明男女两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依据,如人证、依据、同居期间签定的协议书等,现实婚姻不是真实的婚姻,是不能离婚的,只能免除不合法同居联系。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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