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出租协议当中中毒,是谁的过错?

来源:听讼网2019-03-01 17:59浏览量:1002

听讼网)现在市面上有很多人都开始租房,而这股热潮也是方兴未艾,出门在外,我们都希望租到一套合自己心意的房子,但是有的房屋却就是有安全隐患,出租人却仍将房屋出租,最终难免会发生意外。

张某将名下一套房屋出租给李某一家居住。某日,李某洗完澡后,发现儿子李小某在客厅内晕倒,其后送往医院的途中,李小某身亡。原来,该房屋内使用的燃气热水器安装在客厅内,且没有安装排气管,室内空间狭小。李某洗澡时,李小某在客厅内睡觉,客厅内一氧化碳浓度过高,导致李小某中毒身亡。李某向张某及燃气热水器的生产公司主张赔偿。那么,在这一类案件中,出租人张某应当承担何种义务呢?燃气热水器的生产商又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听讼网的胡金叶律师认为,从法律咨询网的角度出发,张某应当保证出租给李某的涉案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符合安全居住使用的用途,然而张某违反安装规范,将燃气热水器安装在房屋的客厅,且未安装排气管,其过错行为与李小某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存在相当因果关系,张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燃气热水器的生产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房屋出租协议中,应当根据燃气热水器是否有瑕疵、安装说明是否完善等因素进行判断。

房屋出租协议当中应当表明认识到房屋是供承租人居住的,那么就应当满足居住条件,并保证居住的安全性,如果一旦因为房屋出租人疏忽大意造成意外,赔偿损失是小事,生命健康才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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