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后发现财产被转移走了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2019-03-22 19:35浏览量:672

听讼网)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总有形形色色的老赖,明明有偿还能力,却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想尽各种办法隐匿或转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合同也是,躲避法院执行。找律师咨询问题要及时,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许多债权人一筹莫展,欠款就真的让他躲过去了吗?最近家住江岸区的杨某就遇到了欠债不还钱的“老赖”。

2012年2月15日,杨某与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该院依据上述调解协议制作了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确认王某应当给付杨某货款60.06万元。因王某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询发现王某、刘某系夫妻,王某某是二人的儿子,夫妻共同财产合同虽然王某名下无可执行财产,一定要找律师咨询问题,但刘某名下原有一套房产,王某、刘某在执行期间将该房产无偿赠与给了儿子王某某。如果遇到了杨某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使用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听讼网的杨晓琼律师分析认为,杨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王某、刘某的无偿转让行为,涉案房产是王某、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是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在拖欠杨某巨额债务未还的情况下,与刘某一起将涉案房产无偿赠与王某某,导致杨某债权无法实现,严重损害了杨某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七十四条之规定,王某、刘某、王某某就涉案房产签订的赠与合同应予撤销,共同财产合同处理撤销后,王某某应当将涉案房产返还王某、刘某,涉案房产应恢复登记于王某、刘某名下。

由此可见被执行人一味的逃避履行债务是行不通的,还不如及时执行才能够避免给自己产生更多的麻烦。要是你对于法院处理被执行人逃避的具体措施不太了解,可以来听讼网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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