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涉外婚姻结婚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03 09:49浏览量:2627
涉外婚姻成婚时因为当事人两边身份不同,所以所需资料也有所不同。
一、内地居民
1、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2、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1、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
2、经寓居地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三、华裔
1、自己的有用护照;
2、寓居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
四、外国人
1、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的世界游览证件;
2、所在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许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或许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
别的,外国人之间要求在我国挂号成婚的,除需求上述所规则的证件外,还需供给本国法令承认他们在他国注册挂号的有关法令条款。
此外,请求成婚的男女两边,还需提交婚姻办理挂号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两边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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