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他人银行卡后去ATM机取款时,该如何认定这类行为?

来源:听讼网2019-01-24 17:41浏览量:905

听讼网)日常生活中,如果你捡到他人的银行卡,你会怎么做呢?有的人因为一是贪心而擅自取走银行卡中的钱,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了,立案程序的时候,心中一时的贪恋或许会害了自己。

近段时间就出现了这样的事情,陈某骑自行车下班时在路上捡到被害人匡某遗失的手提钱包一个,陈某回到自己的出租屋,与妻子张某一起检查该钱包,发现包内有现金700元左右、匡某身份证一张、居住证一张、顺德农商银行卡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一张及千足金戒指一枚。陈某尝试用匡某出生日期为密码查询到上述顺德农商银行卡上余额有25000元左右,其实已经触发了立案程序,于是二人商议去附近的柜员机将钱取出。后二人到佛山市顺德区北的镇碧江村泰宁西路农商银行柜员机分七笔共取出2万元,因达到每日交易上限,二人回到出租屋。11月10日零时,陈某与张某想取出余下的钱,但因被害人挂失,发现机子把卡给吞了。案发后,陈某与张某赔偿了被害人匡某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陈某与张某的行为,又是否会构成了犯罪呢?

就这类事件,也算是请到了听讼网的胡金叶律师,个人觉得陈某、张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陈某、张某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依法均可从轻处罚。另外,涉案赃款、赃物已起回并发还给被害人且陈某与张某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二人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对二人适用缓刑。

生活当中其实类似的事件还是比较多的,有的时候或许我们自己都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因此,拾到他人银行卡时应主动交给警察,还是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心,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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