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5 02:23浏览量:2806
对下列各项,不颁发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矩和办法;
(三)疾病的确诊和医治办法;
(四)动物和植物种类;
(五)用原子核改换办法取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出产办法,能够颁发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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