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否撤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21 21:29浏览量:604
王先生与李女土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两边约好,两人自愿离婚,家中全部产业归王先生。婚后所生小孩一个,由王先生抚育,女方不用担负抚育费。王先生应当在协议签定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出200万元给李女士。签定协议后,两边办理了离婚手续。可是在三个月到期后,王先生拿不出200万。
王先生只所以答应给200万,是因为李女士患有抑郁症。常常会有自杀行为。王先生怕吓到自己的小孩,离婚时,要求自己带小孩,李女士要求王先生拿200万给自己。为了小孩,王先生就签下了离婚协议。可是王先生是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东拼西凑才借了20万。李女士及其家人,三天两头来要债,搞得家人心有余悸。无法找到律师,寻求处理的方法。
任莹旭律师说法:按照婚姻法及相关解说,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当事人因离婚就产业切割达到的协议,对男女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在离婚协议中,所约好事项,只要不违法,两边有必要实行。在本案中,当事人因实行产业约好而发作的胶葛,是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有必要实行。可是王先生在本案中,是否有必要要付出这200万吗?王先生假如要想不付出或少付出,就有必要证明,小孩的人身安全遭到要挟,自己受协迫才签定了离婚协议,要求法院吊销这个协议。不然就要付出。因而签定离婚协议要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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