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变更居住地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1 21:34浏览量:1177
近几年,我国对法令的宣扬力度加大,人们对法令意识也变得越来越强,把握的法令知识也是在不断的增多,在这样的状况下人民群众长于用法令的手法来进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略,我国对犯罪分子赏罚严峻,也有缓刑的规则,那缓刑改变寓居地的规则是什么?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回答。
一、缓刑改变寓居地的规则
社区纠正人员改变寓居地的可依照《社区纠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则履行。
《社区纠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社区纠正人员未经赞同不得改变寓居的县(市、区、旗)。 社区纠正人员因居所改变确需改变寓居地的,应当提早一个月提出书面请求,由司法所签署定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阅。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寻求社区纠正人员新寓居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定见后作出决议。
经赞同改变寓居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令文书和纠正档案移送新寓居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令文书应当抄送现寓居地及新寓居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纠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议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寓居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签到。
二、改变请求
向司法所提出书面请求并供给寓居地改变的证明资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子租借合平等),司法所将资料上交到县司法局社区纠正组织进行批阅,社区纠正组织将同改变地的司法局社区纠正组织进行联接,对方赞同你到改变地社会服刑、承受当地社区纠正组织监管后,然后将现居地的司法局会将你的缓刑履行档案邮寄到改变地的司法局,然后将迁居批阅状况反应到司法所,最终司法所就会告诉你在规则时限内到迁居地的司法局社区纠正签到、承受监管。
三、请求书
?
寓居地改变请求书
司法所:
自己XXX,男(女), 年 月 日出世,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寓居地: 。
年 月 日因犯 罪被 人民法院判处 ,于 年 月 日到 县(区)司法局 司法所承受社区纠正,纠正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现因 状况,寓居地改变至 ,特向司法所请求寓居地改变。
特此请求!
请求人:
(指印)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经过听讼网小编介绍了缓刑改变寓居地的规则,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知道。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有着严峻的处分,也存在缓刑的状况,就是在判处刑罚之后推迟履行时间,然后更好的改造犯罪分子。假如你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