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5 05:35浏览量:2717
交通事端是常常发作的安全事端,发作交通事端后形成人员伤亡的,就需求对事端的职责进行确定,交通管理部门会在规则的时间内出具交通事端职责确定书,那么交通事端请求复议期限?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交通事端请求复议有什么期限
根据我国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的规则,当事人对交通事端职责确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确定书三日内请求从头判定。
相关法令规则
《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查验、判定陈述之日起二日内,将查验、判定陈述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查验、判定结论有贰言的,能够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请求从头查验、判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进行从头查验、判定。从头查验、判定应当另行托付查验、判定组织或许由原查验、判定组织另行指使判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从头查验、判定陈述之日起二日内,将从头查验、判定陈述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从头查验、判定以一次为限。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交通事端请求复议有什么期限”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的规则,当事人对交通事端职责确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确定书三日内请求从头判定。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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