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离婚时收集视听证据要注意哪几个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13:47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夫妻两边感情破裂的,能够通过离婚完毕婚姻关系,而离婚的方法有两种,假如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能够挑选诉讼离婚,那么离婚时搜集视听依据要注意哪几个问题?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答复。
离婚时搜集视听依据要注意什么问题
视听依据既不同于原始的文书材料,也不同于证人证言。要使现场录音,制造一次录音、视频很简单,但做一个简练、有用、证明力强的录音、视听依据却并非易事。特别是为了复原现实而在过后制造的录音发挥依据效能,有许多需求特别注意的当地。
①作为依据运用的录音,最好选用录音效果好的录音笔,要有明晰的语音,才干真实起到证明的效果。
②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表现。
③录音的时刻在录音中也要有所表现。
④要引导对方说“有用”的话。录音的意图便是为了补正短缺的依据或许现实,所以录音前应该整理好应该要对方说些什么,供认什么,辩论什么,必要时书面罗列下来避免遗失。依据这样的方针拟定恰当的问题向对方提问,引对方入正题,然后得到你所需求的答复;
⑤要让对方多说话,自己少说话。
⑥录音的原件要保存好,切勿修正、编排和移动存储。假如把所录制的音频文件移动到电脑硬盘、光盘等存储设备上,就不是原件了,即便再挪回去也不能变回原件。致使整个录音依据失去了效能。
《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
第二十二条 查询人员查询搜集计算机数据或许录音、录像等视听材料的,应当要求被查询人供给有关材料的原始载体。供给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能够供给复制件。供给复制件的,查询人员应当在查询笔录中阐明其来历和制造通过。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依据、视听材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依据的原件或许原物。但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在外:
(一)出示原件或许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允许出示复制件或许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许原物已不存在,但有依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共同的。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离婚时搜集视听依据要注意什么问题”问题进行的答复,离婚时搜集视听依据要注意人问题包含作为依据的录音要清楚、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表现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