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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落不明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0 14:52
爱人下落不明,能够提出离婚诉讼爱人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缺乏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爱人下落不明缺乏两年,是因爱人出走,不与家庭联络,不承当家庭责任,成心违背婚姻责任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决裂离婚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可根据《》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决裂的原因”向被告最终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爱人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办法到达免除婚姻关系的意图:
一、爱人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因为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终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151条的规则“对下落不明人用布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布告规则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二、爱人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逝世(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逝世,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免除,请求人可持人民法院的布告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再次成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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